專用垃圾袋及抵價

問:

如何申請販售專用垃圾袋?販售專用垃圾袋的資格?

答:

一、傳統商店:在臺北市轄區內設有營業門市且主管機關證明准予商業登記核可函或於經濟部商工登記資料網站內可取得即時之資料證明者。

二、連鎖超商代售商:

(1)在本市轄區營業且有主管機關證明准予商業登記核可函或於經濟部商工登記資料網站內可取得即時之資料證明者,營業項目有超級商店、便利商店之經營、百貨經銷或批發商場經營業務,且在本市有5家以上門市者。

(2) 連銷商店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日投標日之前半年內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年內無退票記錄、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者。

三、軍公教合作社或員工消費合作社持有合作社登記證明文件者。如有疑問請電 (02) 27208889 4548

問:

代售專用垃圾袋的利潤為何?

答:

為感謝商家之參與,環保局以進貨總金額之5.6%作為代售利潤。

問:

市面上所販售的專用垃圾袋,為何顏色會有所不同?

答:

有關本市專用垃圾袋,每年均依照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公開招標委商製作,專用袋之顏色以淡藍色半透明為原則,廠商需依照合約上所附色卡之色碼擇進行製作,因每年均辦理公開招標委商製作,故得標廠商每年皆不相同,易有淡藍色深淺不一之專用袋。

問:

使用不到的專用垃圾袋(有開封或無開封未使用過),是否可以退費?

答:

有關民眾因搬遷等因素而離開本市,致有已經用不到之專用垃圾袋,基於便民服務原則,環保局將可協助退費,請電洽環保局資源循環科徐小姐詢問,聯絡電話(02272088894548或撥專用袋免付費服務電話 0800-064-0880800-064-938,可為民眾提供服務。

問:

使用臺北市專用垃圾袋時,有瑕疵或個數不足時,該怎麼辦?

答:

環保局委商製作之專用垃圾袋,每批均須依交貨數之比例,以抽籤方式抽樣量測其重量、寬度及厚度,再送交檢驗機構依照國家標準(CNS)之規定項目進行檢驗,抽檢袋須通過國家標準檢測,方可上市販售。但因每批委製數量龐大,實務上無法全數拆包檢驗,故環保局專用袋設有售後服務,平日使用時若有瑕疵情形,請電 (02) 27287301,環保局將請配送商為民眾提供「免費到府換袋」服務,換回的瑕疵袋,會進一步瞭解瑕疵的詳細原因,以作為品質改善及後續對製袋商依合約規定進行扣款處罰的依據。

問:

何處可以買到臺北市專用垃圾袋?

答:

在本市各大連鎖超商及傳統便利商店,貼有環保局專用袋販售標章者,均可購買到臺北市專用垃圾袋。

問:

如何檢舉偽造垃圾袋?

答:

如發現可疑事件請電 (02) 27287301 檢舉。

問:

檢舉偽袋是否有檢舉獎金?

答:

檢舉經查證屬實者將發給檢舉獎金,最高可得新臺幣50萬元之檢舉獎金。

問:

如何避免買到仿冒的專用垃圾袋?

答:

請至持有「專用垃圾袋專售標章」之簽約商店購買外包裝貼有防偽標籤之專用垃圾袋,同時購買時應向商店索取收據。

問:

市面上買不到專用垃圾袋該怎麼辦?

答:

請電 (02) 27208889 4548,或撥專用袋免付費服務電話 0800-064-0880800-064-938,可為民眾提供相關購買資訊。

問:

專用垃圾袋抵價可以在那些地方換抵? 其有效期限多久?

答:

一、為利換抵之方便性,持有專用垃圾袋抵價之民眾,請至貼有「臺北市專用垃圾袋銷售處」標章的便利商店、超市及傳統商店皆可換抵專用垃圾袋。

二、依每年印製之抵價上標示之有效期限為,請於期限內使用,逾期該抵價作廢恕不得換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