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問題

問:

什麼是垃圾費?

答:

垃圾費,也有人稱垃圾清理費、或清理費,其法定名稱為「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是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四條「直轄縣、縣()主管機關為執行一般廢棄物之清除、處理,應依清除處理成本,向指定清除地區內家戶及其他非事業徵收費用」規定所徵收之費用,故為民眾委託環保局清理垃圾所需支付之費用。

問:

垃圾費原來如何徵收?

答:

依據環保署規定,垃圾費係採隨自來水用水量計算方式徵收,好處是徵收便利,垃圾費只要依據用水量多寡加以徵收並附加在水費中即可;但因民眾的垃圾量與用水量沒有一定的關聯,因此,並不公平,而且少丟垃圾也不會少收費,民眾得不到垃圾減量的好處,缺乏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之誘因,故本市遂以「垃圾費隨袋徵收制」取代。

問:

何謂垃圾費隨袋徵收?

答:

隨袋徵收係從量徵收之方式之一,是以垃圾袋為計量工具,來計算應繳垃圾費金額的方法,垃圾量越少,所需裝垃圾的垃圾袋越小,則所繳的垃圾費越少,是一種較為公平合理的收費方法,且可以促使民眾勤作垃圾分類、回收資源,故也是較有效之垃圾減量管理政策工具。

問:

為什麼要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

答:

首先是因為有很高比例的民眾反映隨水徵收不公平,要求改進,其次是因為本市土地資源有限,如不設法垃圾減量、資源回收,未來,本市將產生垃圾大戰,故為促進垃圾減量、垃圾分類與資源回收,根本解決本市垃圾問題,故推動垃圾費隨袋徵收。

問:

垃圾費隨袋徵收後,原來隨自來水費徵收之垃圾費是不是亦同時停徵?

答:

是的,從全面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開始,各市所有住戶,原來隨自來水費附徵之垃圾費均已同時停徵,故絕對沒有有重複收費情事。

問:

配合垃圾費隨袋徵收對個人或家戶有什麼好處?

答:

配合垃圾費隨袋徵收,除了可以減少家中之垃圾費支出以外,藉由民眾主動參與資源回收與垃圾減量,無形中也為我們的環境盡了一份心力,為後代子孫創造永續環境之契機,且資源回收變賣所得亦將回饋到地方供改善基層環境使用,一舉數得,故拜託大家支持、配合,舉手之勞作環保,一點一滴不嫌少,現在配合不嫌晚,保護環境大家好。